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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婴儿被“拒诊”事件处理结果已出,“医闹”何时才能停止?


事件经过

日前,一段关于江苏睢宁1岁半婴儿卡到喉咙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后身亡的视频在网上流传。

在事件发酵后,相关单位出具处理结果,表示睢宁县人民医院院长被罢免,接诊医生被暂停执业。

但根据相关部门以及医疗专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显示,睢宁县人民医院于4月29日20时10分接诊儿童,根据其亲属描述患儿误咽了异物,接诊医生在经过检查后,初步判断为气管内异物,给予患儿吸氧、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。

而后医院于当晚21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,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。


但是患儿亲属以无法做主同意转院为由,第一次转院未同意。在患儿父母到院后,接诊医生与其父母交代病情后便去处理其他病历。

在后续的三个小时内,医生多次向患儿父母电话询问病情并且催促转院。


睢宁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于29日22时2分与徐州新健康医院总值班室联系患儿转院事宜。

30日1时8分,患儿母亲拨打120。

1时22分,睢宁县急救医疗站120救护车赶到县人民医院。

2时30分到达徐州新健康医院抢救室。当班医生完善检查,开放静脉通道、给予吸氧、心电监护处置以及CT、血常规等辅助检查。

3时47分,患儿突然出现呼吸暂停,医院立即实施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,并组织专家会诊,4时56分,患儿因抢救无效死亡。


调查表明,睢宁县人民医院接诊后,在患儿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,进行了急诊处置,并及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;期间,4月29日20时22分对患儿及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,在就诊、接诊、转诊过程中,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。


调查组出具的结果显示,医院的问题在于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、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,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、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;在转诊过程中,存在衔接不到位、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,并没有出现拒诊的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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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理维权不是“医闹”

在中国新闻网的微博下,多数网友都表示医生与医院都做到了应该做到的事情,并无问题。还有网友表示为何没有对最开始传播假消息的人进行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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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月,河北大学附属医院门诊大厅,患者家属聚集数十名“家属”烧纸、打砸病房、围攻医院行政楼等,把医闹推向新高度。

经再三劝解无效,当日下午,河北省公安厅及保定警方派出上百名特警,拘留闹事者数人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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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许多医生曾经表示,自己曾经遇到过“医闹”,即使是院方或者医生并无任何过错,也会进行处罚或者减免甚至全免诊疗费用。

有一部分抱着“大闹大赔,小闹小赔,不闹不赔”的想法,在遇到医疗问题的时候,第一时间并不是想到合理地提出诉求、解决问题,而是想到去网络上“曝光”、去大闹医院。

这种现象甚至滋生出了“专业人士”,他们有组织、分工明确,他们在医院设有眼线,消息灵通。只要是哪个科室有患者在医院死亡,很快就会主动上门和病人家属接洽。在医院设灵堂、烧纸、摆花圈,雇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披麻戴孝、拉横幅,静坐,每天结束给结工钱。最后事件的发展和结果往往超出家属的诉求和控制。


疫情当下,医疗资源本就较为紧张,媒体报道累倒、病倒的医护人员不计其数,“医闹”的行为不仅是在肆意浪费紧张的医疗资源,而且严重干扰医疗秩序。


实际上,医闹不光侵害医生和医院的利益,最终还会侵害所有患者的利益。试想一下,等到所有医生在风险面前都选择明哲保身,那么患者在遇到高风险的疾病时基本等于死亡。


只有良好的医患关系,才能达到医患共赢的结果。医患关系从来不是靠其中一方单方面解决就可以的。

在医疗纠纷中,还没了解事情来源之前,不要贸然说哪方对错,更不要将医患两个群体对立起来,最好的做法就是以事论事,让相关机构按规矩办事,走法律程序,是谁的责任,谁承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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